微博截图(图据成都商报)
2月7日凌晨2时27分,乐至县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“乐至警方”发布了关于网民晒“枪”和“枪证”的情况通报。
通报称,2月5日12时38分,网民“@中成哥i”通过微博发布持有疑似枪支和“枪证”的照片。对此,资阳、乐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,立案进行调查。2月6日21时许,乐至县公安局民警经连续工作,在成都某小区将微博发布人蒋某某(男、21岁、资阳市乐至县人)抓获归案,并在其乐至的家中起获“枪支”(系塑料玩具枪)1支。经初步查明,“枪支”系蒋某某在地摊花10元购得,“枪证”照片系截图。
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姚永忠